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舉辦全國性第27屆孝悌楷模(含孝悌獎學金)及第16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,請大家踴躍推薦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04年5月11日財和孝字
第870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收件日期自民國104年5月12日起至8月15日止,逾期
不受理。
三、推薦申請文件一律請郵寄台北市安和路2段227巷10號該會
辦事處收。
四、請各推薦人注意辦法規定,務請文件齊全,實質條件具
備,以免推薦落空。
五、該會係經教育部核准(103年1月20日教育部臺教社(三)
字第030008813號函)並經臺北地方法院登記(103年)2
月6日臺北地方法院103證他字第113號)之財團法人,董事
共15位,任期至105年12月31日。
六、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表請至網站下載:(www.fpfoundati
on.org.tw)
第870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收件日期自民國104年5月12日起至8月15日止,逾期
不受理。
三、推薦申請文件一律請郵寄台北市安和路2段227巷10號該會
辦事處收。
四、請各推薦人注意辦法規定,務請文件齊全,實質條件具
備,以免推薦落空。
五、該會係經教育部核准(103年1月20日教育部臺教社(三)
字第030008813號函)並經臺北地方法院登記(103年)2
月6日臺北地方法院103證他字第113號)之財團法人,董事
共15位,任期至105年12月31日。
六、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表請至網站下載:(www.fpfoundati
on.org.t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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