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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

縣府108年11月21日府人企字第1080392270號函:

主旨:檢送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行政院108年11月15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48120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行政院函、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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