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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「支(兼)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『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』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表」1份

1.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2月23日府人給字第1090396766號函辦理。
2.檢附支(兼)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「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」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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