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,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 施,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,詳如說明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勞動部110年08月09日勞動條4字第1100086496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逕自本府全球資訊網/訊息中心/一般公告自行下載。
一、依據勞動部110年08月09日勞動條4字第1100086496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逕自本府全球資訊網/訊息中心/一般公告自行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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