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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 Google ChromeOS 裝置使用數據採計方式更新暨教育部平臺數據使用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9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42702855號函辦理。

二、ChromeOS 裝置使用數據之採計方式已優化,同時改變採計使用時間之方式,並已更新至教育部學習載具管理系統(MOEMDM)平臺。

三、自114年7月1日起,載具使用時間之統計與分析,應以MOEMDM平臺所提供數據為唯一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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