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湖口鄉長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第1階段第1~5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壹、 依據「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」、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」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新竹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」、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等相關規定訂定之。
貳、 報考基本條件:
一、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。
二、 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,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規定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,錄取後如發現,取消其錄取資格。(切結書如附件一)
三、甄選科目及人數:國小科任代理教師(代理實缺):1名。(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10樂10月22日府授教國字第1150662824號函辦理,借調教育局缺代理教師甄選) 。
四、說明事項:
(一) 科任教師,以任教社會、體健、藝術等領域為主,另須協助部分行政工作。
(二) 上述代理實缺,如因故教育局未核定或代理事實消滅,該缺視同自始未開缺,已錄取者視同自始未錄取並無條件取消報到資格,報考者如參加甄選視同已知悉並同意本項說明內容。
(三) 聘期自115年11月10日起至116年2月8日止。如甄選錄取日期於前述代理聘期之 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;除依據缺額數公告正取人員外,另備取若干名,如有 新增代理代課教師缺額時,則自代理教師備取人員依錄取順序遞補,不另行辦理甄試。
(四) 本缺額為教師借調教育局缺,如聘期期滿教師借調期限延長,視本校需求決定是否續行辦理延長期間之代理教師甄選。
(五) 代理教師薪資依縣府核定辦理。
肆、 甄選程序:
一、 第一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上午08:00至中午0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二、 第二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一次甄選已錄取足額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二次甄選。
三、 第三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 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 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三次甄選。
四、 第四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四次甄選。
(五) 第四次甄選若未足額錄取,將續辦甄選,甄選日期及續辦次數另行公告。
五、 第五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五次甄選。
(五) 第五次甄選若未足額錄取,將視需求續辦甄選,甄選日期及續辦次數另行公告。
伍、 報名地點:長安國民小學辦公室。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長春路50號。
電話:(03)5690596轉613人事室。
陸、 報名方式:請親自或委託至現場報名、委託報名者須檢附委託書。
柒、 報名手續:填寫報名表乙份,並繳交資格審查中證件之影本。
一、 資格審查:繳驗國民身分證、學經 歷證件、專長證明文件、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(以上證件影本及切結書請連同報名表依序裝訂成冊)。
二、 繳交報名表、個人檔案、簡歷、身心健康切結書、切結書、查閱性侵害犯罪檔案同意書。
三、 附註:
(一) 參試者,本校得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。
(二) 畢業證書、學分證明請攜正本檢驗,如係影印本者,需加蓋原發證學校印信或教務處章戳其他章戳不予採認。
(三) 若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份證(正本)上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者,均不得報考。
(四) 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,貳吋(半身)脫帽正面,光面相片壹張貼於報名表。
(五) 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、繳交,事後不受理。
捌、 甄選方式:口試(100分) (1.儀容談吐2.對教育工作的認識3.教育專業的素養4.學科基本能力評析5.表達能力6.特殊專長評析)
其餘資料請見簡章及甄選相關表件如附件
貳、 報考基本條件:
一、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。
二、 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,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規定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,錄取後如發現,取消其錄取資格。(切結書如附件一)
三、甄選科目及人數:國小科任代理教師(代理實缺):1名。(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10樂10月22日府授教國字第1150662824號函辦理,借調教育局缺代理教師甄選) 。
四、說明事項:
(一) 科任教師,以任教社會、體健、藝術等領域為主,另須協助部分行政工作。
(二) 上述代理實缺,如因故教育局未核定或代理事實消滅,該缺視同自始未開缺,已錄取者視同自始未錄取並無條件取消報到資格,報考者如參加甄選視同已知悉並同意本項說明內容。
(三) 聘期自115年11月10日起至116年2月8日止。如甄選錄取日期於前述代理聘期之 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;除依據缺額數公告正取人員外,另備取若干名,如有 新增代理代課教師缺額時,則自代理教師備取人員依錄取順序遞補,不另行辦理甄試。
(四) 本缺額為教師借調教育局缺,如聘期期滿教師借調期限延長,視本校需求決定是否續行辦理延長期間之代理教師甄選。
(五) 代理教師薪資依縣府核定辦理。
肆、 甄選程序:
一、 第一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上午08:00至中午0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4日(星期三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二、 第二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5日(星期四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一次甄選已錄取足額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二次甄選。
三、 第三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 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 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三次甄選。
四、 第四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四次甄選。
(五) 第四次甄選若未足額錄取,將續辦甄選,甄選日期及續辦次數另行公告。
五、 第五次甄選日期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
(一) 報名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階段、科(類)教學能力者。
(二) 報名時間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8:00至9:00,逾時不受理。
(三) 甄選時間: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上午10:10開始甄選(請09:50前至人事室報到)。
(四) 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辦理第五次甄選。
(五) 第五次甄選若未足額錄取,將視需求續辦甄選,甄選日期及續辦次數另行公告。
伍、 報名地點:長安國民小學辦公室。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長春路50號。
電話:(03)5690596轉613人事室。
陸、 報名方式:請親自或委託至現場報名、委託報名者須檢附委託書。
柒、 報名手續:填寫報名表乙份,並繳交資格審查中證件之影本。
一、 資格審查:繳驗國民身分證、學經 歷證件、專長證明文件、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(以上證件影本及切結書請連同報名表依序裝訂成冊)。
二、 繳交報名表、個人檔案、簡歷、身心健康切結書、切結書、查閱性侵害犯罪檔案同意書。
三、 附註:
(一) 參試者,本校得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。
(二) 畢業證書、學分證明請攜正本檢驗,如係影印本者,需加蓋原發證學校印信或教務處章戳其他章戳不予採認。
(三) 若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份證(正本)上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者,均不得報考。
(四) 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,貳吋(半身)脫帽正面,光面相片壹張貼於報名表。
(五) 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、繳交,事後不受理。
捌、 甄選方式:口試(100分) (1.儀容談吐2.對教育工作的認識3.教育專業的素養4.學科基本能力評析5.表達能力6.特殊專長評析)
其餘資料請見簡章及甄選相關表件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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