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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99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」乙份

一.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暑假學生活
動安全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
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
二.請各校於99年6月18日(星期五)前,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
(含)以上戶外活動情形,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(http://cs
rc.edu.tw/)『表報作業』選項,填報『各級學校戶外活動
登錄系統』,以利教育部查察列管。
三.各校若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
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,按事件等級(區分甲、乙、丙
級)通報。遇緊急重大事件必須於15分鐘內,以電話通報校安
中心及本府教育處各校視導區督學,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
員實施24小時服務,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,
傳真:(02)3343792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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