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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優良教師暨教育行政人員推薦

一、本遴選案擬請校內同仁推薦合適人選,並於102年4月16日(星期二)前,將推薦名單送至本校人事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於上述期間如受有推薦名單,則通知被推薦人檢據參加校內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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