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53條規定, 通報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案件, 詳如說明
主旨:請各校依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53條規定,
通報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案件,
詳如說明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020057912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內政部102年4月25日內授童字第1020840153號函「兒
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通報篩檢分類分級處理
機制」(如附件1)。案內第1類案件包含3種類型略以:(
1)校園霸凌案件:係指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所
指校園霸凌行為...(3)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案件
:係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2款第6目,少年有吸食或施
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。
三、查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53條規定略以:..
.教育人員...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
一者,應立即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通報,至遲不
得超過二十四小時:一、施用毒品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
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。...六、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
。
四、又依內政部102年6月10日內授童字第1020840312號函(如
附件2)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通報疑義乙節略以:
倘學校發生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
案件時,教育人員等責任通報人員仍應依兒少法第53條等
規定進行通報。
五、綜上,若學校發生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
心物質案件時,學校須指派專人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進
行校安通報,並至內政部「關懷e起來」網站或以「113保
護專線」實施通報。另通報社政單位(「關懷e起來」網站
或「113保護專線」)之時間,須於校安通報中登載敘明。
六、請各校依本案說明落實辦理,並利用集會時機實施宣教,
務使學校教師與相關業務同仁知悉相關規定。
七、本案相關附件,如需下載請至本府教育處公告第44173號
下載。
通報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案件,
詳如說明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020057912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內政部102年4月25日內授童字第1020840153號函「兒
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通報篩檢分類分級處理
機制」(如附件1)。案內第1類案件包含3種類型略以:(
1)校園霸凌案件:係指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所
指校園霸凌行為...(3)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案件
:係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2款第6目,少年有吸食或施
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。
三、查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53條規定略以:..
.教育人員...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
一者,應立即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通報,至遲不
得超過二十四小時:一、施用毒品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
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。...六、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
。
四、又依內政部102年6月10日內授童字第1020840312號函(如
附件2)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通報疑義乙節略以:
倘學校發生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物質
案件時,教育人員等責任通報人員仍應依兒少法第53條等
規定進行通報。
五、綜上,若學校發生校園霸凌案件、少年施用毒品等有害身
心物質案件時,學校須指派專人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進
行校安通報,並至內政部「關懷e起來」網站或以「113保
護專線」實施通報。另通報社政單位(「關懷e起來」網站
或「113保護專線」)之時間,須於校安通報中登載敘明。
六、請各校依本案說明落實辦理,並利用集會時機實施宣教,
務使學校教師與相關業務同仁知悉相關規定。
七、本案相關附件,如需下載請至本府教育處公告第44173號
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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