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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修正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,電話:(02)7736-593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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